根據《海安市文化藝術中心2026年公開招聘緊缺型專業人才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查詢及資格復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查詢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已于2026年1月19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公布,考生憑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
二、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不足1:5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海安市文化藝術中心2026年公開招聘緊缺型專業人才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附件1)。
因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確認放棄或復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專業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末位同分的,一并遞補),等額有效遞補一次。
海安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將通過電話聯系方式通知資格復審對象,請相關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暢通,并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聯系不到及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由海安市文廣旅局負責,采取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進行。時間: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9:00-11:30、14:30-17:00。地點:海安市文化藝術中心二樓會議室(長江中路81號)。聯系電話:0513-81868236、0513-88812063。
2.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由海安市文廣旅局組織實施,于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6:00前完成。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親自前來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除須提供考生審核材料外,還須攜帶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簽字授權的《資格復審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招聘公告》和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審核單位核驗原件后留存證件復印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1.普通高校2026年應屆畢業生,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者《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實行網上簽約的院校需提供相關證明)、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26年定向、委培畢業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2.其他人員須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應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26年1月5日之前取得),以退役軍人身份報名的還需提供《退出現役證》。
3.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均須在2026年1月5日之前取得)。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獲獎證明、入選通知、會員資格證書等佐證材料,均須在2026年1月5日之前取得)。
考生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必須與報名時填寫的信息以及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資格復審不合格,取消筆試資格。
考生如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海安市文廣旅局陳述申辯。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以《招聘公告》為準。
四、其他事項
資格復審合格后最終進入筆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以及筆試相關事宜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公布。筆試人員根據公告登錄海安市人民政府網自行打印《筆試通知》。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取消應聘資格,對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相應責任。
附件:
1.海安市文化藝術中心2026年公開招聘緊缺型專業人才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
2.資格復審表
海安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1日